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法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(通常是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经理)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。这是因为法人代表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和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,而财务负责人则需要负责具体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,两者职责不相容,需要由不同的个人担任,以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。
财务负责人和法人职责有何不同?
财务负责人不能由法人担任的原因?
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的法律依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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